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第三章第四十条中规定学校、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,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、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对遭受性侵害、性骚扰的未成年人,学校、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红色江山后继有人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,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成才、谋划少年儿童工作发展进步,激励新时代少年儿童奋发有为、向阳成长。
为切实做好儿童性教育宣传活动,进一步普及、提高儿童防范意识,树立健康的性价值观,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,2022年7月14日至8月18日,棠景街未保工作站携手“双百工程”棠景街社工站,为棠景街辖区内的儿童共同开展“护苗童行”儿童自我保护小组。
本次小组活动主要面向幼儿园阶段的儿童,小组活动一共分为6节,由社工通过绘本给儿童普及基本性知识,包含“精子、卵子”、“我从哪里来?”、“认识我的身体”、“隐私部位”、“与人接触的界限”、“不可以随便摸我”六大内容。通过视频教学、游戏互动、绘本学习、制作小锦囊等方法带领儿童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,以及引导儿童认识隐私部位和了解自己是什么出生的,树立自我保护的性教育意识。
社工通过绘本《“小蝌蚪”变成小宝宝》向组员讲述精子邀请卵子一起参与舞会。
组员观看视频了解精子进入妈妈身体里的变化过程。
组员分享自己在妈妈的肚子里是怎么样的。
社工通过性教育玩偶让组员们区别男生与女生有什么区别。
通过小组内容的学习,组员们对于性教育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知识,知道自己在妈妈肚子里是怎么成长的,一个宝宝的诞生需要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,了解自己身体是怎么运作的,隐私部位在哪里等知识。同时让儿童知晓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坏人有可能儿童最熟悉、最信任、最尊重、最亲近、最依赖的人以及陌生人等等。
在本次小组活动中,让孩子们了解性教育知识,建立一定的性安全防范意识,并收获了不少自我保护的实用技巧。希望将来,每个孩子都能学会保护自己,在遇到侵害时能勇敢的大声说“不”,逃脱伸向自己的脏手! |